关于研究生暑期实习、实践、交流活动需审批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6-08
各相关人妻:
研究生的暑期实习、实践、交流等活动,各人妻须统筹安排,填写审批表,经人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由研究生院初审,报宣传部审批。
请于6月16日前,将本人妻7月30日-9月8日期间组织的暑期活动的审批表(纸质一式三份),交研究生院综合办(安中大楼611室)进行初审。
下载:审批表
联系人:冯静娜,联系电话:889123
建工人妻
2016.06.08